【概要描述】SBTi科学碳目标是由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起的一项倡议。
为实现“双碳”目标,交通领域产生的碳排放不可忽视。随着我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上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领域产生的碳排放正在以较快的速度逐年上升。交通运输包括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和管道五类形式,其中公路运输产生的碳排放最多,占到了整个交通运输业的86.76%。
SBTi中文是「科学碳目标倡议」,由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合作发起,是全球第1个为企业设立净零碳排(NetZero)标准的减碳框架。
SBTi科学碳目标认证为汽车制造商制定目标的方法需要注意清单:
·基准年平均WtW强度在整个销售车辆组合中分类为i.5
·销售车辆分类为i的基准年总年行驶距离(以车辆公里为单位)
·销售车辆分类为i的目标年总年行驶距离(以车辆公里为单位)使用SDA方法的汽车制造商将通过评估其目标年加权平均值来证明目标的实现通过SDA模型,将已售车辆的总销量与目标年强度进行对比。
在绝对收缩法下,汽车制造商需要提供以下输入:
●总使用阶段的WtW排放量(即每辆销售车辆在i类中的WtW排放量总和)。
在此方法下,汽车制造商应使用绝对收缩法设定范围3类别11的目标。
汽车制造商将根据基准年的排放水平评估目标年度使用阶段的总WtW排放量,并根据经过验证的科学基础目标确定减排水平,以此来证明目标的实现。第11类不允许排除,在1.5°C的目标下,要求涵盖100%的WtW排放。
1.5°C目标的最低目标是在基准年和目标年之间每年线性减少4.2%,再加上对2020年以后的基准年进行调整。
通过这一调整,基准年晚于2020年的目标必须至少减少与2020年基准年目标相同的总排放量。
在汽车制造商的第3类第11类目标中,必须根据基准年的不同计算来确定可燃性车辆类型的强制性二氧化碳排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