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描述】SBTi科学碳目标是由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起的一项倡议。
在“双碳”目标全球化推进的背景下,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已成为企业践行低碳转型、彰显可持续发展责任的核心指引。对于各申报行业而言,精准把握SBTi关于碳目标范围设定的要求,是制定合规、可行且具备科学性碳目标的前提。
而范围设定作为碳目标制定的基础环节,直接决定了企业碳减排责任的边界与覆盖维度。SBTi明确要求,申报企业需基于全价值链视角梳理碳排放来源,按照既定的范围划分标准界定减排范畴,同时结合行业特性实现范围设定的可持续性——既要覆盖核心排放环节,又要兼顾企业经营实际与行业发展规律,避免范围过宽或过窄导致目标失去实操性。
SBTi沿用了GHGProtocol(温室气体核算体系)的“范围1、范围2、范围3”划分标准,同时对申报行业提出了差异化的覆盖要求。范围1聚焦企业直接排放,即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如工业生产过程中的燃料燃烧、化学反应排放等,这是所有申报行业必须优先覆盖的核心范围,无例外要求。范围2为外购能源间接排放,包括外购电力、蒸汽、热水等产生的排放,由于能源消耗是多数行业的主要碳排放来源之一,SBTi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将范围2纳入碳目标覆盖范围,且需采用最新的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进行精准核算。
范围3的设定则是申报行业面临的核心难点,也是SBTi体现“全价值链减排”要求的关键环节。范围3涵盖企业价值链上下游的间接排放,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产品使用、废弃物处理等15个细分类别。SBTi并未强制要求所有行业全覆盖范围3的所有类别,但明确规定申报企业需结合行业特性,识别并覆盖价值链中排放量占比显著的范围3类别。
除了范围界定的核心要求外,SBTi对申报行业的碳目标还提出了量化、时限、可行性三大核心准则。在量化要求上,企业需采用清晰的量化指标设定目标,如“到2030年,范围1+范围2碳排放较2020年基准年下降45%”,同时明确基准年的选择标准——基准年需为过去10年内的连续3年数据平均值,且需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在时限要求上,SBTi将目标分为短期目标(通常为5-10年)与长期目标(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申报企业需同时设定短期与长期目标,其中短期目标需具备足够的减排力度,确保与长期净零目标的衔接性
SBTi对申报行业的可持续范围设定还提出了动态调整要求。企业需定期评估价值链碳排放结构的变化,结合行业政策调整、技术迭代等外部因素,适时优化范围覆盖维度。例如,随着新能源技术的普及,企业外购能源结构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范围2的核算因子;若行业出现新的碳排放环节,需补充纳入范围3的覆盖范畴,确保碳目标始终贴合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求。